7月12日,來漢旅游網友在人民網領導留言板上留言關于“漢中出租車不打表問題”。該網友表示7月11日早上從全季酒店北街口店通過滴滴打車叫到陜FB23**(沈師傅)的出租車,到中天曦園營銷中心,在此期間,該出租車司機并未進行進行計價收費,同時趁機亂收費,并且在事后拒不承認,并推卸責任,嚴重影響旅客對于漢中的印象。
7月15日,漢中市漢臺區(qū)交通運輸局針對網友留言做出回復,漢中市漢臺區(qū)交通運輸局看到留言后立即將該網友反映的情況進行了轉辦。經道路運輸執(zhí)法一大隊工作人員向漢中市興漢出租車公司及滴滴平臺核實,該網友反映問題屬實。滴滴公司免費為出租車引流,群眾通過滴滴打車平臺叫車,接單信息顯示類別為“快的新出租車”,該類服務收費為“打表計價”,需要司機進行線下打表計價,但該出租車司機在乘客乘車過程中未打表,并在收費時更改了收費價格,違反了相關規(guī)定,漢中市交通運輸綜合執(zhí)法支隊對其作出如下處理:
1、依據交通運輸部關于修改《巡游出租車經營性服務管理規(guī)定》的決定(交通運輸部令2021年第16號)第四十八條第三項,漢中市交通運輸綜合執(zhí)法支隊對涉事車輛駕駛員處以200元罰款。
2、依據《漢中市出租車汽車行業(yè)駕駛員服務質量信譽考核計分管理辦法(試行)》第十四條第五項,對該駕駛員從業(yè)資格證處以扣8分處罰,納入年底誠信考核評比,取消評優(yōu)活動資格。
3、對駕駛員本人進行嚴厲的批評教育,出租車公司對該駕駛員進行停運1天處理,并組織學期《巡游出租車經營服務管理規(guī)定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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