9月27日下午,略陽縣召開第十七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八次會議,任命冉清杰同志為略陽縣人民法院審判員、審委會委員、副院長,決定由冉清杰同志代理縣人民法院院長職務。
會上,冉清杰同志在表決前作了表態(tài)發(fā)言,當選后向憲法宣誓就職,冉清杰同志表示決不辜負組織的信任和人民的期望,勤勉履職,敬業(yè)奉獻,帶領班子成員及全體干警,努力工作,為開創(chuàng)略陽法院各項工作新局面而奮斗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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